第七十四章 天真无邪_女总裁的贴身保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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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天真无邪

  一个清秀可爱的女孩子打开了门,用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,望着门口的洪少游。

  “你找谁?”

  洪少游不禁愣了一下。

  难道是走错门了?

 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。

  就他所知,沈龙一直是一个人住,既没有什么兄弟姐妹,更没有女朋友。

  眼前的这个女孩大约十八、九岁上下,身材高挑,五官秀气深邃,微笑着的清瘦脸庞上,有两个很可爱的小酒窝。

  高耸的鼻梁和如一泓秋水般明亮的大眼睛,更是显露出一种别样的异域风情。

  “哦,可能是我找错人了,真不好意思。”洪少游下意识地说了句,转身就想走。

  “等等,你是不是就是那个洪少游?”那女孩在他身后喊道。

  “你认识我?”洪少游疑惑地转过头:“可是我好像对你一点印象都没有。我这个人一向过目不忘,记性很好。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我要是见过的话,是绝对不可能想不起来的。”

  “你可真是会夸人,沈龙说得没错。”那女孩爽直地笑了起来。

  “你也认识沈龙?”洪少游更加疑惑起来。

  “是啊,沈龙就是我的哥哥,这就是我的家,你不是来找他的么?”那女孩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起来:“我叫阿依古丽,就是月亮花的意思,见到你很高兴。哥哥经常和我提起你,说你能干又很帅。现在见到你本人,我觉得他一点都没说错。”

  “是么?”洪少游立刻有了一种遇见知己的感觉,忍不住笑道:“哈哈哈哈,其实见过我的人都这么说。但是我低调,我不说。不过既然你已经开了口,我就不妨告诉你,没错,我就是英俊帅气、迷倒万千少女,人称玉面小白龙的洪少游。”

  “呵呵,你这个人好好玩。好了,别站在门口了,快进门吧。”说着,她就将洪少游让进了门。

  一进门,她就从旁边的水瓶里给洪少游倒了一杯水。

  就在她俯身倒水的工夫,洪少游再度仔细打量了一下她,越看越觉得她清丽可人。

  虽然她只是随意地穿着一条黄色的连衣裙,但是,浑身上下却散发出一种清新靓丽的可爱气质。

  这是一种让人看着心里很舒服、温暖如春的感觉。

  亚麻色的柔顺长发披散在肩上,显得自然而又不失俏皮可爱。

  淡淡的香水味有别于其他的职业女性,香肩微露,连衣裙下那一双修长光洁的双腿站得笔直的,纯真白皙的脸上始终带着笑意,像是随时都能将人融化在她的真诚笑容中似的。

  这样的女孩,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治愈系女生吧。

  她倒完水,就自顾自地到厨房里忙活起来了。

  不过,洪少游根本就无法将眼前这个娇萌可爱的女孩子,和那个五大三粗、略有些憨痴的沈龙联系在一起。

  她们竟然是兄妹?完全就像是《灌篮高手》里的赤木晴子和赤木刚宪一样,这差距已经不能用简单差异来形容了,简直就是基因突变了!

  想到这里,他立刻摸出手机,打电话向沈龙询问起来。

  沈龙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,总算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了。

  几十年前,作为光荣而伟大的最后一批下放知青,沈龙的父亲来到了一片广袤天地。

  这里背靠昆仑,北望天山,早穿皮袄午穿纱,围着火炉吃西瓜,骑着马儿穿过一望无垠的大草原,颇有点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诗意。

  然而,沈老爷子不是来这里旅游玩耍着,而是背负着改造地球的崇高使命,在建设兵团投身到祖国边疆的广袤天地,接受拼下中农的再教育。

  在这里,沈老爷子留下了辛勤劳作的汗水和泪水,同样也留下了一个爱情的结晶。

  细腻浪漫的南方汉子,来到豪迈奔放的西北边疆,又接受着不同民族文化带来的神秘魅力,再加上那些能歌善舞、明眸善睐的异域风情女子,注定是会沦陷的。

  沈老爷子也不李白,他和当地牧民的女儿以天为被、以地为席,轰轰烈烈地展开了一场不为人知的爱情。

  然而,当返城大潮来临以后,美梦终究还是会醒来,归心似箭的沈老爷子回城以后,就几次三番想回去再找寻曾经的爱人。

  然而游牧民族的迁徙流动,却是不可追溯的,最终这段感情也只能无疾而终。

  不过,当二十年后,当稚气未脱的阿依古丽找到了沈家的时候,沈老爷子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。

  此时沈老太太已经身故,阿依古丽也就自然而然地住进了沈龙的房子,成了他同父异母的妹妹。

  听到这里,洪少游不禁在电话里感慨道:“同样是泡妞,你和老爷子的水平差距也太远了。要是你当年学会了老爷子的一招半式,怎么可能像现在一样每天晚上与右手为伴,变成屠杀无数生命的刽子手?”

  “所以你这个老司机可要带带我啊!”沈龙可怜兮兮地说:“我可不要做一条泡不到妞的可怜虫……”

  洪少游立刻纠正他:“你绝对是不可能变成虫的!就算是要变,也是一只泡不到妞的可怜熊。”

  “熊也很好啊!”沈龙赶忙说:“像什么泰迪、维尼熊什么的,不也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么?”

  洪少游无奈地叹了口,遇到沈龙这种只长身体、不长脑花的蛮夫,就算是自己口灿莲花、口若悬河,也无法让他明白,泡妞这种事情,是无法刻意强求的。

  首先,泡妞的方法只有一个字:帅!

  但是如果不够帅的话,有钱就行了,不过要是有钱又不帅的话,就只能看命了。

  命这个东西,绝大多数时候就像是用两块钱博双色球五百万大奖一样,充满了魔幻和未知。

  尤其是像沈龙这样的极品男人,长着一张吊丝的脸,赚的工资只够那些富家大少零花钱的零头,还偏偏有着一种不抛弃、不放弃的逆袭白富美之心。

  不得不说,勇气可嘉、智商堪舆。

  沈龙是不可能变成维尼熊和泰迪熊的,最多变成熊猫,眼界太高,导致繁殖困难,最终成为一个稀有罕见的种群,俗称“单身狗”。

  不过顾及到他的职业马仔形象,洪少游也只能忍着无奈劝道:“小龙啊,你也要看开一点,泡妞这种事,就像出门踩狗屎,也不是你做好了准备,狗就会拉屎的。”

  “别太快反驳我的话!你这小子就是这样,说了你又不懂,不懂你也不问,不问你就去做,做了还错了,错了还不改,不改你还不承认,那你到底让我怎么帮你呢?”

  沈龙也在电话那头深深地叹了口气、

  自从洪少游住院以后,他就用其传授的泡妞三大招数试过多次,却无一成功,心中对洪少游愈加佩服,甚至有将其推上神坛,顶礼膜拜的想法。

  只可惜,到目前为止像他这样的忠实信徒实在没有,不然洪少游倒可以考虑转行干个安利啥的,妥妥登上事业巅峰。

  不过,洪少游立刻想起了自己到这里来的主要目的,立刻问:“对了,我的拉西呢?你到底把他怎么样了?我警告你,这家伙和我同吃同睡,早就和我亲如兄弟,你要是敢动它一根狗毛,我就嘿嘿嘿……”

  不过总感觉这句话有点问题,尤其是亲如兄弟那个词,是不是有些不恰当。

  不过洪少游已经管不了那么多,自从进门以后,他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阿依古丽的身上,虽然在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,但还是被她深深吸引住了。

  “你说的是你那条狗?我怎么可能敢动它?当然是好吃好喝地伺候着,每天还带它洗澡、唱歌、逛大街了。”沈龙赶忙澄清道:“你不在的时候,拉西可真是听话,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,从不捣乱,一看就知道是你教养有方。”

  “你是在讽刺我么?”洪少游有点不高兴了。

  毕竟自己养的狗自己知道,拉西要是听话老实的话,这世界上就没有坏人了,一定是这几天把沈龙弄得够呛,导致他出现幻觉幻听,现在开始说胡话了。

  还有给它洗澡、唱歌、逛大街?

  一想到沈龙这个虎背熊腰的家伙拿着莲蓬头,无比肉麻地给拉西唱着歌,洪少游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寒,鸡皮疙瘩掉了一地。

  这个沈龙马仔当得这么职业,说谎却是这么业余,分明是个口是心非的矛盾体,也不知道这种人格分裂会不会传染,洪少游不自觉地紧了紧衣服。

  忽然听见厨房内飘来一阵清亮动听的歌声,曲调热烈欢快,节奏活泼鲜明,和现在的流行歌曲大为不同。

  “我们家乡好地方啊,天山南北好牧场,戈壁沙滩变良田,积雪融化灌农庄,葡萄瓜果甜又甜,煤铁金银遍地藏……”

  洪少游听得呆了,却看见阿依古丽端着饭菜走了出来,笑靥如花地说:“你饿了吗?正好我们这里也要吃午饭了,那就一起吃吧。”

  还没等洪少游回答,她就转过头,对着后面喊了句:“拉西,来吃饭了!”

  一声犬吠,那只一向以不听话著称的神经犬拉西,竟然异常温顺听话地跑了出来,对着阿依古丽热情地摇着尾巴,吐着舌头舔着她的小腿,不时还发出欢快的叫声。

  阿依古丽不堪其痒,微蹙着眉头弯着腰轻抚着它的头:“哎呀,你这个家伙,不是告诉过你不要这么调皮了么?好吧,开饭了!”

  洪少游终于明白沈龙之前的话是真的了。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,更优质的阅读体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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